近日,我省暴雨、强对流天气频繁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防范,根据暴雨、强对流天气特点,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极端恶劣天气应坚决停止室外作业,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完善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灾害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员,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二)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临时工棚、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可靠加固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各类松动物件,防止坠物伤人。
(三)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按规定设置观测点,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有效处置;对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重点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撤离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四)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安全性能可靠。特别是强对流天气要检查塔吊风标是否处于释放状态。
(五)重点检查脚手架和高大支模架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发现固定不牢靠的应及时加固。
(六)加强临时用电检查,重点做好配电箱的防雨措施和架空线路的防风措施,严禁私拉乱接、使用老化电缆线及电缆线拖地等行为。强降雨期间,除消防、排水、安全照明设施设备外,所有作业场所停止供电。
(七)做好雷暴现场防雷击工作,特别是在周围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区域内施工时,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必须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
(八)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应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应急情况;有关企业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报告,对发生的险情、灾情以及抢险、善后处理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