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25〕4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城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将天然气门站、LNG储配站、CNG储配站、调压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瓶组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等城镇燃气设施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及行业备案等建设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督促建设单位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含老旧小区改造、改扩建涉及的燃气设施工程等)与房屋市政工程一并办理建设手续,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时,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应征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二、强化施工过程监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压实企业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经审查备案的设计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并按要求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场站类城镇燃气设施工程要将场站红线范围内燃气工艺设施与建构筑物一并纳入监管,重点监管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安装质量、工艺设备焊接质量等。管线类城镇燃气设施工程应重点监管管道基础处理、埋设标高、管道材质和连接方式等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质量,以及沟槽开挖、顶管、回填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注重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既有市政管线的保护。用户供气设施工程(户内立管、平管等设备设施)应重点监管管道穿越人居房间、仓库、办公场所、楼梯间等密闭空间合规性,以及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开展情况。
三、加强验收备案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竣工验收及行业备案管理,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质量安全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责令改正,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镇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竣工验收备案及行业备案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燃气工程竣工测绘成果、工程图片视频影像资料等工程档案移交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管理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业务水平。各地要将城镇燃气设施工程纳入质量安全检查范围,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按标准规范设计、不按图纸施工、违规交付使用等行为。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未按要求办理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城镇燃气设施工程,应依法采取停工等措施并移送或实施处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日